12月14日上午,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在我院十九号法庭由副院长缪战春独任审理,该案的被告是一位聋哑人。当经济行为与“聋哑人”这类需要社会关心的弱势群体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案件时,尤其需要法官在法与情之间掌握好平衡。
案件始末:2013年6月,被告顾某某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 2014年3月被告在消费5000元后一直透支未还清,截止2017年8月共透支本金、逾期利息、违约金合计人民币1871.29元,后经原告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告多次催收,被告一直未能按约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因由为何?该案数额不大,但逾期时间长达近三年,是忘记了还?没有钱还?不愿意还?还是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种种疑问充斥在法官心中。为了更多地了解案情和被告的情况,法官多次与被告方联系,并加入了被告的家庭微信圈以方便沟通,尽管作出了很多努力,但直至开庭前,被告方始终没有做出积极的回应......
庭审之法与情。庭审之日,鉴于被告系聋哑人、难以和人正常沟通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相关诉讼法规定,法庭特邀请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为被告担任翻译,以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虽然被告未出庭应诉,法官仍不愿放弃,当庭与被告方再次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告方缴纳了逾期的各项费用,原告也当庭提出了撤诉申请,该案圆满结束。
一个小案件,一个本需要社会更多关爱的特殊群体,引发了我们法官更多的思索。缪院长当庭就与逸夫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沟通,表示法院将延续以往与学校建立起的良好结对帮扶关系,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还要让孩子们通过各种形式接触法律,了解法律,引导他们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